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1

来源: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作者:admin

 局相关科室: 

  现将《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8723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绩发〔201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对我局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强化结果导向和满意导向,强化目标责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林园系统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首府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发展新篇章。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政府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三、整改内容 

  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对南宁市提出的意见建议共669条。根据市绩效办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责任分解,涉及我局业务的共7条,其中建设性意见建议0条,其它(不了解情况、误解或错误的看法等)意见建议7条(详见附件) 

  四、整改措施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绩发〔20181号)文件要求,对涉及我局的7条其他意见建议,逐一进行情况说明,及时宣传介绍、引导和纠正,以达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目的。(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我局2018年度绩效考评,并在我局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根据整改责任分工认真抓落实整改内容。 

  (二)积极反馈,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局绩效办要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做好整改工作,于2018710日前将《其它意见建议情况说明》报市绩效办审核,分别2018731日前、125日前商局办将整改方案、说明情况在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中的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各责任科室要积极同县区等相关部门对接,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回访、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积极解答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评价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相关责任部门要注意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服务为民,提高社会群众对林园系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监督电话:5891783 

    

  附件: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其他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