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1
来源: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作者:admin
局相关科室:
现将《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7月23日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绩发〔201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对我局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强化结果导向和满意导向,强化目标责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林园系统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首府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发展新篇章。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政府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三、整改内容
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对南宁市提出的意见建议共669条。根据市绩效办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责任分解,涉及我局业务的共7条,其中建设性意见建议0条,其它(不了解情况、误解或错误的看法等)意见建议7条(详见附件)。
四、整改措施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绩发〔2018〕1号)文件要求,对涉及我局的7条其他意见建议,逐一进行情况说明,及时宣传介绍、引导和纠正,以达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目的。(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我局2018年度绩效考评,并在我局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根据整改责任分工认真抓落实整改内容。
(二)积极反馈,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局绩效办要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做好整改工作,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其它意见建议情况说明》报市绩效办审核,分别于2018年7月31日前、12月5日前商局办将整改方案、说明情况在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中的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各责任科室要积极同县区等相关部门对接,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回访、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积极解答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评价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相关责任部门要注意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服务为民,提高社会群众对林园系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监督电话:589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