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18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8
来源: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作者:admin
各县区(开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各局属单位:
今年9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28个“爱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和第10个“保护野生植物宣传月”。为进一步提高南宁市社会公众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保护意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结合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实际情况,我局决定于2018年9月期间在全市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将《南宁市2018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宁市2018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9月3日
南宁市2018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9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28个“爱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和第10个“保护野生植物宣传月”,为进一步提高南宁市民爱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保护意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2018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做好“宣传月”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的重要意义,普及保护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社会公众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自然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巩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成果。
二、活动主题
保护野生动植物,你我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集中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专题宣传,重点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成果,以及濒危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态廊道等重要区域保护的宣传,营造积极舆论,形成良好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踊跃投稿各级各类媒体和南宁政务网、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强化宣传效果。
(二)大力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各单位在开展媒体宣传同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科普讲座进校园、进集市、进企业,通过送发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图册和法律法规宣传单,组织野生动植物摄影展、文化演出等活动,提升全社会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意识,在全市范围内兴起爱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各林业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深入辖区内文物商店、古玩市场、小商品市场和农贸集散地等场所,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以象牙及其制品为主的野生动植物非法加工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保护候鸟迁飞安全、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特别在“两会”、国庆期间,一定要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严密防控疫源疫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坚定政治意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当前林业生态和园林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制定活动方案、安排精干人员、落实专项经费,扎实有效地开展2018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二)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宣传月活动要有创新、有特色、讲实效。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发挥当地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优势,联合相关单位、合法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活动,让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宣传月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好经验、好做法,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林园局。联系人:史先建,5886082,5859801(传真) ,nnybk2011@163.com。
附件:1.宣传标语(参考)
2.2018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成效表
附件1
宣传标语(参考)
一、保护野生动植物,你我同行。
二、外来物种盲目放生或成“杀生”!
三、保护野生动植物,人人有责!
四、保护野生动植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五、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六、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安全!
七、地球上没有野生动植物,那将是一个没有活力的世界!
八、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建鸟语花香美丽南宁!
九、保护野生动植物,别让地球只剩下人类自己!
附件2
2018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 ||
单位名称: | ||
在 市 县(区)开展活动 次,共计 人参与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有关活动。 | ||
所学校开展活动 次。 | ||
活动内容 |
次 数 |
参与人数 |
举办科普知识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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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科普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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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社区开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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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演讲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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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网络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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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单(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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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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