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园条例》发布,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南宁市林园局

作者:admin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四届第9号) 

 

《南宁市公园条例》已由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南宁市公园条例全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