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园条例》发布,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南宁市林园局
作者:admin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四届第9号)
《南宁市公园条例》已由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南宁市公园条例全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