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开展《南宁市公园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1-03

来源:南宁市林园局

作者:admin

《南宁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弘扬爱绿护绿精神,增强市民文明游园意识,2018年12月30日,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局属各公园管理机构,在南湖公园名树博览园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当天,发放条例单行本8000册、知识问答2000份及其他宣传资料5000份,出版宣传板报4期,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3条,循环播放《条例》宣传音频,并充分运用官网微信、媒体记者等宣传资源,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宣传合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