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治水成果 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发布时间:2019-01-11

来源:南宁市林园局

作者:admin

近年来,南宁市坚持“治水、建城、为民”的城市工作主线,加强城市内河综合治理,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计划,全市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治水成果,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南宁市日前出台《南宁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今年全面开展排水管网整改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天以上。全面巩固提升南宁市建成区范围已消除水体黑臭河段,避免水质出现黑臭反弹,确保水质持续达标,2020年完成国务院“水十条”治理目标。

老厂扩容提标新厂加快建设

目前,南宁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入攻坚阶段,污水处理厂建设至关重要。《方案》要求,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扩容提标,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要在今年8月30日前通水调试运行;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三塘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要在今年6月30日前通水调试运行。五象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一期扩建工程要在明年6月30日前完成通水调试运行。

加快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步伐。心圩江下游污水处理厂、水塘江污水处理厂、西明江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以今年3月30日完成基础底板建设为目标倒排工期,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工程建设。茅桥湖污水处理厂要在明年6月30日前通水调试运行;朝阳溪污水处理厂(上游)要在明年3月30日前通水调试运行。

全面加强排水管网建设,推动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对老旧污水管网的整治及病害修复。

对市区在建工地雨污管网错接混接实施改造,有效管控工地泥浆水。全面启动经营性场所(菜市场、洗车场、酒店、沿街餐饮、医院等)错接混接点改造,今年8月30日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加强对全市范围内吸污车验督管理,坚决取缔其非法偷排。对中心城区的公园、市场等公共厕所排水错接混接进行改造。

利用供电量、供水量大数据对“小散乱污”进行排查、改造和取缔,对拒不整改的停水停电。加快城市排水管网移交,及时更新管网数据,确保管网维护管养到位。

强化监管实现内河无污水直排

南宁市将强化入河(湖)排口监管,进一步对城市黑臭水体沿岸排口进行査漏补缺,通过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湖排污口,不断加大整治力度。

根据《方案》,计划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对现有新增排口(53个)及雨污合流口(331个,其中50个存在溢流)整治,至2020年基本实现内河无污水直排,雨污合流口旱天无溢流。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查监管,重点排查整治内河、流域沿岸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等污染源,加强流域沿岸排水大户企业管控,着力依法严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数据造假、私设暗管等违法行为。

加大污染源治理工作力度。加强对城市内河沿岸污染源进行整治;对已排查的污染源落实责任制,限期进行整治;对于小工厂、小作坊无污水处理能力的,坚决取缔;对于居住小区、单位直排行为,就近接入污水管网;对于沿河违建、畜禽养殖,坚决清理。

落实河湖长制确保河长治

在城市内河的治理制度上,南宁市把治水与管水结合起来,以河长制为牵引实现“河长治”。《方案》要求,加快实施“一河一策”治理。结合“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开展黑臭水体初见成效和长制久清的效果评估。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河湖长要严格按照《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责任,按照治理时限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巡河,及时开展水面保洁及两岸垃圾清理,全面开展两岸种菜、畜禽养殖,侵占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搭乱建等问题的查处,最大限度削减各方面源污染和整治河道乱象,确保沿河污水直排口源头整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到位。

《方案》强调,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强化沿河湖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在满足城市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营造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

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旧城改造项目,都要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2020年完成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河道生态基流,逐步恢复水体水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