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0-05-08
来源: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办
作者:admin
2020年4月29日,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通过《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该条例共8章53条,从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设施建设,到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与处置各环节的管理作出“全流程”规定,并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保障与促进、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重点规定。
《条例》的审议通过,为强制推进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下一步,市人大将《条例》报自治区人大审定,预计将于2020年8月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