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将实施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

发布时间:2020-06-30

来源: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办

作者:admin

为推进南宁市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有效指导居民住宅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工作,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宁市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各责任单位、管理责任人开展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工作进行指导和明确。

配备督导员团队 指引居民定时定点投放

方案共分为4个部分,提出了“在全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区,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提升居民住宅区垃圾分类实效,形成全城参与垃圾分类的浓郁氛围,培养市民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的工作目标,并对实现工作目标的具体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和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731日前,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完成对现有生活垃圾投放点、投放设施的改造,划定生活垃圾归集点位置,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作业单位商定收运时间和收运地点。830日前,配齐督导员团队,每天早7:009:00、晚7:009:00在居民住宅区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引导工作,促进居民形成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投放习惯。

居民自治+误时投放 方便居民错时投放

根据方案,从71日至831日为具体实施阶段,各小区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实施定时定点投放点改造,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位置,配齐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信息公开牌。

为避免出现居民因错过早晚投放时间无法及时清理垃圾的情况,方案要求,在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初期,各小区应结合场地特点设置12个误时投放点,方便居民错时投放。同时,方案要求发挥各类居民自治组织的优势,要求各小区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纳入居民公约,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融入居住小区治理各类活动,通过公共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QQ群等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组织相关人员入户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方法及定时定点投放要求等。

“面对面”桶边督导 让垃圾分类更精准

据了解,南宁市将配套出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定时定点实施初期,将对配套设施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居民分类意识较高的公共机构和居民区先行先试督导员工作制度,由管理责任人作为实施主体,在每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开放时间进行桶边督导,开展分类质量检查、劝导指导,指导居民准确分类与正确投放;组织人员巡查,防止居民随意倾倒垃圾,做好规劝引导,督促相关人员规范督导。对条件暂不成熟的,同步抓紧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循序渐进推行,确保2020年底前督导工作在指定领域全面覆盖。

方案还对各责任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各小区管理责任人应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及时分类归集,并于约定的时间交付收集、运输单位。禁止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归集、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