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检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1
来源: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作者:admin
各县(区)、开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松材线虫病乡镇级疫点以及薇甘菊县级疫区的通知》转发你单位(详见附件)。为做好松材线虫病及薇甘菊的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请各县(区)、开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林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
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强对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日常监测调查,组织力量开展春(秋)季松材线虫病和薇甘菊疫情监测普查,全面查清辖区内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的发生分布与危害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疫情及防控信息,并对疫情发生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期评估,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
二、全面落实防治责任,提高防治效果
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抓住防治的关键时段和环节,采取切实有效防治措施,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联防联治,狠抓防治见成效,切实做到治早、防小,防止出现大灾。根据“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把防治责任切实落实到相关经营单位和个人。对因不除治或除治不力而造成薇甘菊蔓延成灾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强化检疫监管力度,防止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
各地森防检疫部门要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和检疫追溯制度,规范检疫程序,认真开展产地检疫、现场检疫和复检工作,对未依法取得《植物检疫证书》或携带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应禁止运输或立即采取检疫处理措施。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相关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检查,建立检疫监管和检疫追溯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附件: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松材线虫病乡镇级疫点以及薇甘菊县级疫区的通知.PDF
南宁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