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关于落实自治区绩效考评2021年度社会评价 意见建议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作者:admin

南宁市绩效办: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绩办通〔2022〕22号)精神2021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对南宁市提出的意见建议涉及我局业务共5条,其中归为建设性意见建议1条,非建设性意见建议4条。我局高度重视涉及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南宁市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绩〔2021〕4号)精神,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研究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函告如下:

一、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对1条建设性意见建议,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五个有”要求进行整改。一是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该条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并将整改方案公示到我局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及时跟踪问效。我局定期不定期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今年以来,组织开展1次摸底调查、填报1次整改进度,多种形式跟进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截至6月底我局已如期完成该条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整改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三是公开整改成效。我局积极将整改成效公示到我局门户网站,主动接受提意见者对我局整改成效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四是及时总结经验,归档资料。我局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改进、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同时注重收集归档直观证明意见建议整改的图片、文件等资料,确保在迎接自治区、南宁市绩效办察访核验时有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二、其他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对4条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即内容不具体、要求不明确、不了解情况、不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我局已逐项进行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并于5月份将有关情况说明公示至我局网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此函。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