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效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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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就没人来帮收垃圾了,大家扔垃圾记得要做好分类。”自今年5月起,青秀区在辖区范围内农产品市场、大型商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食堂)、定时定点投放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一个月以来,持续提升了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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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垃圾分类设施让垃圾分类更便捷。宋延康 摄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工作后,青秀区各街道(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做好宣传引导,明确分类质量不合格的标准、具体操作流程,发放告知书和签订承诺书等。


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是否合格如何判定呢?据青秀区生活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是由收集、运输、处置作业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判定,在交付点拟交付的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低于80%的,或混有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动物尸体,以及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枝条、树叶、枯树等绿化垃圾的,即不符合分类标准。


对不符合分类质量要求的生活垃圾,由收集、运输作业人员告知管理责任人落实整改,各收运单位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分类质量不合格名单及相关影像、图片资料,按日提交青秀区生活垃圾分类办汇总备案,由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各管理责任人落实整改。原则上整改期为7天,整改期内由收集、运输作业人员暂按其他垃圾统一收运,整改期结束后,如所交付的生活垃圾仍不符合分类质量要求的,收集、运输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收运,并取证。转运站、终端处理设施可拒收处置分类不合格的生活垃圾。




目前,青秀区已在辖区范围内农产品市场、大型商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食堂)、定时定点投放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专项行动,并选取了建成区范围内部分农贸市场,农批中心,花鸟市场,大型商超,冷库市场/规模化食品水果配送加工企业,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家庭厨余垃圾已实现定时定点的居住小区作为第一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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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垃圾分类宣传处处可见。


此外,青秀区还将加强监督执法,对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工作开展日常监督和执法工作,对拒不整改和改造不到位的,依据《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和处罚。通过实施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收运、处置单位依法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倒逼源头分类质量,推动厨余垃圾分出率和分类成效取得明显提升,不断扩大实施面,持续提升全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