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大行动”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1-02

来源:市林园局

作者:admin

  局属各单位:

 

  根据《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办法(试行)》(南“美丽办”发20137号)的要求,市“大行动”办每月对我局的绿地治理、公园管理等园林绿化养护项目进行考评,现结合局机关检查组日常检查情况,将我局第三季度市考评情况和局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考评排名情况

 

  参与市考评排名的市直重点责任单位有9个,我局七月份考评得分87.2分,排名第2 ;八月份考评得分88.14分,排名第5;九月份考评得分88.94分,排名第2

 

  二、考评基本情况

 

  (一)市“大行动”办检查考评情况

 

  1.自身案件情况

 

  第三季度绿化环境检查考评总案件数为738起,申诉成功351起,最终扣分案件387起,其中:绿化处350起,南湖公园20起,金花茶公园7起,南岸公园3起,狮山公园2起,人民公园2起,体育公园2起,凤岭儿童公园1起,各月份具体案件情况详见附件1截止目前共完成整改312起,未完成的75起。七月份自身案件扣分1.47分(六月份自身案件扣分1.84分)、八月份自身案件扣分1.83分、九月份自身案件扣分1.96分。

 

  2.关联案件情况

 

  七月份城区关联我局案件为153起,关联扣分2.815分;八月份关联案件为136起,关联扣分2.705分;九月份关联案件为97起,关联扣分1.74分。关联扣分事项多为居住小区利用树木乱挂晒案件、城区管辖道路行道树缺株及绿地黄土裸露案件,其中小区树木乱挂晒占到71.8%

 

  (二)局督查组检查情况

 

  第三季度由局“大行动”办组织督查组,对局属相关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共计发现问题331起,主要问题:一是景观设施破损未及时修复现象严重,共有99起,占29.9%二是园内零星垃圾问题比较突出,共有61起,占18.4%三是在园区道路、广场、绿地乱堆乱放依然普遍,共有50起,占15.1%四是园区内指示牌、警示标识、宣传标语破损现象较多,共计36起,占10.9%。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反馈到了各单位。目前,各单位都已将整改情况向局“大行动”办反馈,基本符合整改要求。

 

  三、存在问题分析

 

  (一)道路绿地黄土裸露、乔灌木缺株问题

 

  从第三季度市“大行动”办的检查考评来看,道路绿地黄土裸露、行道树枯死缺株问题比较严重,是我局自身案件主要来源,其中江南大道94起、秀厢大道54起、江北大道30起、沙井大道26起(均包括列入黄土裸露专项整治进行申诉的案件,详见附件2)是我局黄土裸露及乔灌木缺株案件的高发路段。

 

  主要原因:一是绿化养护长期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导致道路绿化养护整治方案不能及时落实。二是在日常管养的过程中未能够及时排查、发现并处理黄土裸露及乔灌木缺株问题。三是对道路违章施工毁坏绿地的问题未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如英华路、桃源路路面白改黑施工中发生的绿带大量毁坏案件因追查力度不够,导致受损绿带迟迟不能复绿。四是对于申请占用绿地的单位,绿化处未能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有效管理,未能督促申请方对移植后现场进行相应处理,导致现场存在黄土裸露、缺株的问题,如昆仑大道多处开设路口移植现场存在缺株问题;邕武路原环城高速建设立交占用绿地范围,迟迟不进行围挡。五是由局属单位作为代建业主的园林景观项目已纳入我局考评范围,但代建业主单位对绿化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时有黄土裸露、乔灌木缺株案件发生,如绿化处代建的长虹路绿化项目,第三季度共有12起扣分案件。

 

  (二)公园及城市游园案件问题

 

  公园及城市游园时有保洁不到位、乱堆乱放、车辆乱停放、设施破损及黄土裸露案件发生。

 

  主要原因:一是保洁不到位。对一些卫生死角没有及时发现、清除,对市民、游客丢弃的垃圾没有及时清扫。二是入园车辆管理不到位。没有在规定区域停放车辆或工作车辆没有按要求停放在临时车位,尤其是共享单车停放问题纳入检查考评范围后,城市游园内经常有市民随处停放车辆,仅9月份就有5起案件。三是设施破损比较严重。部分公园日常巡查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破损的石凳、体育器材、护栏等设施没有能够及时修复。四是绿地养护不到位部分公园对园内绿地黄土裸露现象处理不及时,如南湖公园第三季度园内黄土裸露案件就有7起,占了公园黄土裸露案件的87.5%五是部分公园对园内建设工地管理不到位。经常在绿地、道路乱堆乱放而没有做好相应的警示牌或者规范围挡,造成自身案件时有发生。

 

  (三)关联案件问题

 

  市“大行动”考评实行责任关联制,将城区住宅小区居民利用乔灌木晾晒衣物行为及绿地扣分项目纳入我局考评关联范围进行扣分,成为我局扣分项目不可控因素。

 

  四、下步工作意见

 

  (一)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绿化处要加强案件高发路段的排查工作,积极推进黄土裸露整治及乔灌木缺株补植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被违章破坏的绿地;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移植后场地的管理,及时督促申办方进行围挡或复绿。二各公园要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及时清扫园区垃圾;加强公共设施、景观小品的维护,特别注意对破损垃圾桶的维护;加大绿地整治力度,及时消除黄土裸露现象;临时占用道路、绿地堆放物品需进行围挡或拉警示线。三是各公园及绿化处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车辆停放的管理,尤其是共享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保证管辖范围的的整洁、畅通。四是各园林绿化项目代建业主要加强对项目范围进行巡查,发现黄土裸露及缺株现象要及时补种,尤其是常有案件发生的火车东站片区及五象新区周边道路;对于有管线或者水泥板无法种植的地方,要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处理;正在施工的项目要加强监管,保证文明施工。

 

  (二)对照标准,做好申诉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重视案件的申诉工作,申诉理由要充分。对于自身案件,相关单位要及时整改,整改时间较长的案件点应放置“正在整治中”提示牌,防止同一案件点多次被扣分。对于鲜花下地项目,各公园在土壤翻耕后要及时种植,不能及时种植的要竖立有“土壤正在翻耕消毒中”字样及整改期限的提示牌并拍照取证。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行文上报局机关相应科室进行协调解决。

 

  针对第三季度市“大行动”考评及局“大行动”办检查发现的问题,局属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动作为,保持“大行动”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整治工作常态化,巩固我局在“大行动”中取得的成效。

 

  

 

 

  附件:1.附件1:2017年第三季度市”大行动“办扣分案件分析统计表.xls           

        2.附件2:2017年第三季度绿化处案件高发路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