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成员,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评选工作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4-01-06

来源:来源: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

作者:admin


岁序更替,新元肇启。

各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同志,过去的一年辛苦了!

为鼓励先进,树立标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推动新的一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迈上新台阶,即日起,南宁市将开展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全市社区(村居)或居住小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全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站点。


(二)评优名额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典型案例5个,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志愿服务队10个,生活垃圾分类居民自治优秀品牌5个,生活垃圾最美投放点10个。


(三)评选条件


(1)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典型案例

1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城市社区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290号)文件要求,以社区为单位,制定共同缔造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方法,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创建活动。

2

案例应展现出社会参与和共建共享的特点,包括社区多方合作共建、成果共享等,并具有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推广性。

3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氛围浓厚,组建有至少1支志愿服务队,每月开展党员、志愿者进社区等各类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教活动不少于1次。

4

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协商,搭建居民沟通平台,实施垃圾分类居民自治行动,全年有效解决各类问题不少于10个。

5

居民广泛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达90%以上。


(2)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志愿服务队

1

志愿服务队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组织能力,队伍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党员志愿服务队、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妇女志愿服务队、老年志愿服务队等。

2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区域至少覆盖1个小区或社区,能提供街道、社区等相关证明材料。

3

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能提供“桂志愿”系统服务记录,或服务区域街道、社区等相关服务实例、案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志愿服务队伍关注垃圾分类,热心公益事业,提供优质服务,热爱群众监督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认真负责。

5

坚持学习垃圾分类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基础的分类标志和技术规范,日常志愿服务中具有发现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隐患及问题的基本能力。


(3)生活垃圾分类居民自治优秀品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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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和小区管理规约,加强宣传普及推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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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业委会成员、物业代表、居民代表、热心群众等参加民主协商会议,对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及时落实整改。年内组织基层协商活动或者召开民主协商会议不少于6次,切实解决各类突出问题不少于10个,发挥民主协商和居民自治作用成效明显,在居民自治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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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共同遵守公约(规约)的相关条款,主动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认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居住小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分类投放收集及宣传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垃圾分类成效较好。


(4)生活垃圾最美投放点

1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1896》《南宁市居住区生活垃圾集中投放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微改造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建设密闭性良好、功能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厢房/亭。

2

投放收集设施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完好;四分类收集容器布设满足日常投放需求,无明显闲置或满溢情况;垃圾分类指引、标识标志准确规范、无破损;配备洗手池、破袋装置、照明等人性化设施设备。

3

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且信息清晰齐全,公示内容包括小区各类生活垃圾投放时间、地点、方式、负责人和保洁人员等信息。

4

投放收集设施与周边环境相融合,投放环境舒适,因地制宜开展“三防三化”(防噪声、防污水、防臭气、绿化、美化、文化)改造。

5

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工作制度,配备桶边督导员,设施日常管理到位,投放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明显的垃圾满溢、撒漏,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0%以上。


(四)评选时间安排


(1)自主申报

(2024年1月5日—1月10日)

自主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对照评选要求,并准备好相应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市垃圾分类办工作邮箱nnsljflbzhz@163.com,文件名称应统一格式,如:“2023年评优活动—共同缔造典型案例—申报名称”。

(2)组织评议

(2024年1月11日—1月20日)

市垃圾分类办将自主申报对象及申报材料交由各牵头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评议,同时由各牵头单位牵头,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组织推荐方式,动员行业内表现突出但未开展申报的对象进行申报,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申报和评议结果报送市垃圾分类办邮箱nnsljflbzhz@163.com。

(3)市级评定

(2024年1月21日—1月31日)

市垃圾分类办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审核,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地检查。经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以文件形式对获评对象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请具备以上条件的单位、社区、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主动申报,共同为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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