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30
来源:南宁市林园局
作者:admin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府规(202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居民缴费便捷性,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征收工作,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就该文稿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
一、征集时间
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2日
二、反馈方式
相关意见请反馈我局邮箱:nnsljflbzhz@163.com
附件: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
关于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城镇生活
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收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提高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效率,进一步提高居民缴费便捷性,保障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依法依规征收。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府规(2025)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由供水企业代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 月 日起,由收费主体委托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南宁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在其供水服务范围内代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和非居民均按照现状水费缴费方式同时缴纳垃圾处理费。
二、不适用随水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用户和自备水源用户,实行按户、按垃圾量等方式征收,由收费主体直接征收或委托各城区、开发区环卫站代收。
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来源: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