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园局开展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督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14

来源: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作者:admin

  为进一步落实我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及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全国“两会”期间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督查督导工作的通知》(南林园发[2017]53号),本次督查共分7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发区分次进行检查。313日,由我局专职副书记朱孟春为组长的第一督查组,在县区属地管理分管领导陪同下,抽查了兴宁区五塘镇和宾阳县露圩镇、思陇镇四家木材加工企业。 

  检查过程中,对企业安全生产等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消防设施不足、易燃物品堆放不规范等问题。督查组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图为:朱孟春副书记(图右三)在检查现场